目前個人客戶不允許實物交割,壹般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以前,就應平倉(或被強行平倉)。法人客戶的持倉,會被逐漸增加保證金(壹般會加大到合約價值的30%),如果到期的合約不交割,會被視為違約,交易所會對該客戶的持倉單拍賣,拍賣的損失由該客戶承擔。如果拍賣不成,交易所對該客戶施行違約罰款,罰款額約為合約價值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