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壹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涉嫌詐騙,破案後對方應當返還財產。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壹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沒收的財物和罰金,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