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從事期貨交易就是通常所說的全權委托,也有人稱其為代客理財,具體是指投資者委托他人代為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當前,期貨市場中相當壹部分糾紛是由全權委托引起的。這是因為在全權委托過程中,受托人可能會為了自身利益,如賺取傭金、提成等,出現頻繁交易、隱瞞交易結果等行為,損害投資者權益。
實踐中,經常遇到投資者不遵守合同約定私下全權委托期貨公司工作人員引發的糾紛,以及投資者全權委托居間人引發的糾紛。下面結合常見的全權委托行為,分別說明投資者可能面臨的風險。
關於投資者全權委托期貨公司工作人員進行期貨交易。按照規定這是被禁止的,而且期貨公司壹般也會在合同中約定,投資者不得全權委托期貨公司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期貨交易。但在實踐中,期貨公司工作人員私下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的違規行為在壹定程度上存在。少數期貨公司工作人員為了獲得提成和業績獎勵,增加收入,在開發客戶和提供後續服務過程中,主動勸誘或迎合投資者需求,接受投資者全權委托,為其從事期貨交易,部分投資者為了獲得期貨交易的高收益,也會尋求對期貨公司工作人員進行全權委托。
關於全權委托居間人進行期貨交易。居間人是向投資者或期貨公司提供訂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自然人或法人。期貨公司或者投資者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實踐中,居間人壹般由期貨公司支付報酬,居間人報酬多少與投資者開戶後的交易量呈正相關關系。在通常情況下,居間人與投資者之間相互了解、熟悉,部分投資者對居間人盲目信任,甚至依賴,主動或在居間人的勸誘下全權委托居間人從事期貨交易。這時,居間人與投資者關系轉變為代理關系。當前,法律法規未禁止居間人接受投資者的全權委托。
另外,也有投資者全權委托其他人員進行期貨交易。這類行為是法律允許的。如果投資者確需全權委托他人進行期貨交易,應當註意以下幾點:(1)慎重選擇受托人,了解受托人的過往交易的收益情況及其為人和道德品質;(2)與受托人簽訂書面的委托書,確定受托人的代理權限、時限等事項;(3)註意保護個人隱私,不要將身份證原件、銀行卡等證件及關鍵賬戶的賬號密碼交由受托人保管。
投資者在全權委托他人進行期貨交易過程中,違規的期貨公司工作人員、居間人以及其他受托人都有可能為了牟取自身利益,借機通過頻繁交易的“炒單”,增加投資者的交易量,獲取傭金提成,同時對投資者盈虧狀況不加關心,往往到最後給投資者造成很大虧損,侵害投資者權益;也有人在接受委托後通過對敲方式轉移投資者資金;還有人因為水平不高,給投資者帶來較大的交易虧損。為此,投資者在全權委托他人進行期貨交易時,壹定不要委托期貨公司工作人員,對於其他受托人員要密切關註其交易過程,及時登錄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網站查詢交易結果,了解賬戶資金、盈虧、持倉和交易情況,切不可不聞不問,防止受托人通過對敲轉移資金、惡意炒單、隱瞞交易結果等手段侵害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