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房地產銷售和購買之間的差額)或兩者兼而有之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並準備升值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出租的建築物。下列項目不屬於投資性房地產:
(1)自用不動產,即為生產商品、提供服務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不動產;(2)作為存貨的不動產。投資性房地產屬於正常的經營活動,出租收入或轉讓增值收入確認為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但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是與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經營活動。
二。房地產使用形式1。自用房地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服務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房地產。例如,企業擁有並經營的酒店,其主要經營目的是通過提供客房服務賺取服務收入,不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出租給員工的宿舍,即使按市場價收取租金,也不屬於投資性房地產。這部分房產間接服務於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具有自住住房性質。2.作為庫存的房地產。壹、房地產壹部分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壹部分用於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經營管理,可以單獨計量並出售,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應當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不能單獨計量和出售並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不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三、借貸記賬法如投資性房地產的改良或裝修,應根據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