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二條規定,妨礙或者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
NPC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三條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有下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壹)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或者對商品和服務進行虛假宣傳;
(二)利用互聯網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
(三)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四)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或者擾亂金融秩序的虛假信息;
(五)在互聯網上建立淫穢網站和網頁,提供淫穢網站鏈接,或者傳播淫穢書籍、影片、音像、圖片的。
是詐騙還是經濟糾紛?
刷單屬於民事經濟糾紛,不構成詐騙罪。網上刷單是違法的,任何需要預付款的網上刷單都是詐騙。如果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則屬於詐騙罪。如果雙方只是因為債權債務發生矛盾,債務人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遇到詐騙立即報警,並保留與對方的聊天記錄提交給警方,以便警方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