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數據交易中介服務機構違反義務如何處罰?
1.數據交易中介服務機構違反規定義務的,有關部門可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並可處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等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從事數據交易中介服務的機構未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大數據交易所的業務範圍有哪些?
1.大數據交易所的業務範圍包括大數據資產交易、大數據金融衍生數據設計及相關服務;大數據清洗、建模等技術開發;與大數據相關的財務杠桿數據設計和服務;經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批準的與大數據交易相關的其他業務。
2.大數據交易所將為數據提供者提供數據期貨、數據融資、數據抵押等服務,建立交易雙方數據的信用評估體系,增加數據交易的流量,加快數據的流轉。
3.數據品種包括十二類大數據,包括政府、醫療、金融、企業、電商、能源、交通、商品、消費、教育、社交、社會。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知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的規定,從事數據交易中介服務的機構違反義務,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並可處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