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標題壹般寫在正文的中上位置,字體略大於正文。
3、正文應寫明所收財物的具體信息,如數量、規格、收訖狀態等。
4、簽名壹般在正文右下角,要求署上收款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有的也可以署上產權人姓名。代理機構上收到的具體日期壹般都是加蓋公章的。
5.最後,必要的話去公證處公證。
擴展數據:
收到上交的錢或東西後,作為證據寫給寄件人的紙條,叫收條。
壹張完整的收據包括標題、正文、簽名和時間。
但根據《會計法》要求,回單不能作為記賬憑證入賬。
壹份完整的收據通常由三部分組成:標題、正文和簽名。
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略大。寫標題有兩種方法。
壹種是直接由文學名組成。即寫“收條”或“收條”字樣。
另壹種是用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正文從第二行的頂部往下寫。
如果用“今天收到”、“現在收到”、“收到”作為標題。
主體
正文通常寫在第二行的兩個空白處,但標題為“今日收到”的收據不是空白的。
正文壹般要寫明以下內容,即收到的款項和貨物的數量,貨物的種類和規格等。
寫在畫上的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名字
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的個人或單位的名字,具體收錢的日期壹般要加蓋部門公章。是有人經手的,名字前面壹般會放“經手人:”這幾個字。
代為收取的,應當在名稱前加“收貨人:”字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