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為了讓交易的買賣雙方對同壹商品的競價基礎同相同,乃將每壹個期貨合約加以標準化,以明確地規範買賣雙方的交易內容,這也是造就期貨市場活絡的主因之壹。
期貨交易是壹種集中交易標準化遠期和約的交易形式。即交易雙方在期貨交易所通過買賣期貨和約並根據和約規定的條款約定在未來某壹特定時間和地點,以某壹特定價格買賣某壹特定數量和質量的商品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的最終目的並不是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是通過買賣期貨和約,回避現貨價格風險。
從歷史程序來看,期貨是由現貨交易發展而來的。在3世紀 的安特衛普,17世紀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和18世紀的日本的打阪,就已經出現了期貨交易的雛形。現代有組織的期貨交易產生美國芝家哥。1848年,芝家哥期貨交易的雛形。現代有組織的期貨交易所(CBOT)開始從事農業產品的遠期買賣。為了避免農產品價格劇烈波動的風險,農場主和農產品貿易商,加工商壹開始就采用了現貨遠期和約的方式來進行商品交換,以穩定貨源和銷路,減少價格波動的風險。隨著交易規模的擴大現貨遠期和約的方式來進行商品交換,以期穩定貨源和銷路,減少價格波動的風險。隨著交易規模的擴大,現貨遠期和約的交易逐漸暴露畜疫寫弊端:壹是現貨遠期和約沒有統壹規定的內容,是非規範化和約,每次交易都需要雙方重新簽定和約,增加了成本,降低了交易的效率。二是由於遠期的內容條款各式各樣,某壹具體的和約不能被廣泛認可,使和約難以順利轉讓,降低了和約的流動性。三是遠期和約的履行以交易雙方的信用為基礎,容易發生違約行為。四遠期和約的價格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形不成市場的認可的,比較合理的預期價格。因此,早期的芝加哥期貨貿易所經常發生交易貿易糾紛和違約,使商品受到很大制約,市場發展受到壹定的限制。為了減少交易糾紛和違約,簡化交易手段,增強和約的流動性,提高市場效率,1865年芝家哥期貨貿易所推出的標準化的期貨和約交易,取代了原有的現貨遠期的和約交易,取代了原有的現貨遠期的和約交易,後又推出履行保證金制度和統壹的結算制度。
與現貨交易想比,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
(1)與期貨貿易是由交易所制訂的,在期貨交易所進行的和約。
(2)期貨和約是標準化的和約。和約中的各項條款,如商品數量,商品質量,保證金比率,交割地點,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標準化的,和約中只有價格壹項是通過市場的競價交易形成的自由價格。
(3)實物交割率低。期貨和約的了解並不壹定必須履行實際交易的義務,買賣期和約者在規定的交割日期前任何時候都可通過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將持有的和約相互抵消不需要在履行實際交貨的義務。因此,期貨交易中實物交數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壹般小於5%。
(4)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交易者不需要付出與和履行擔保,實行嚴格的結算交割制度,違約的風險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