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下列違法行為之壹的:
1.在單筆融資交易中,合同到期時,融資金額和融資利息未按時足額償還:
2.在單筆融券交易中,合約到期未按時足額歸還證券(包括權益性證券)的,對融券權利的補償和融券費用:
3.融券賣出的證券被終止上市、要約收購或者合並的,在該證券上市公司公告的終止交易日(或者申報截止日)前五個交易日內債務未清償。
4.合同終止,仍有未清償債務:
5.違反本合同中的相關聲明和保證:
6.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約定的行為。
三、下列異常情況之壹:
1,賬戶、資產或受益權被有權機關采取查封、凍結、扣劃等司法或行政強制措施;
2.被起訴、申請藏儲或立案調查,涉及金額較大的經濟糾紛或經濟法律責任,可能嚴重影響其償付能力;
3.有可能嚴重影響償付能力的其他情形。
延伸資訊2010 018國務院原則同意設立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標誌著融資融券業務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2010 3月19日,證監會公布首批6家融資融券試點券商。
2010年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向6家試點券商發出通知,自2010年3月30日起接受券商的融資融券交易申報。融資融券交易正式進入市場運作階段。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融資融券簡介
百度百科-保證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