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區內允許外國船舶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也是自由港的進壹步延伸,是壹個國家對外開放的壹種特殊的功能區域。
自由貿易區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自由貿易區的局限在於,它會導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稅。如果沒有其他措施作為補充,第三國很可能將貨物先運進壹體化組織中實行較低關稅或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然後再將貨物轉運到實行高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貿易區組織均制訂“原產地原則”,規定只有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的“原產地產品”才享受成員國之間給予的自由貿易待遇。
自由貿易區是自由港發展而來的,通常設在港口的港區或鄰近港口的地區,尤以經濟發達國家居多,如美國有對外貿易區92個。早在50年代初,美國就明確提出:可在自由貿易區發展以出口加工為主要目標的制造業。60年代後期,壹些發展中國家也利用這壹形式,並將它建成為特殊的工業區,逐步發展成為出口加工區。8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的自由貿易區積極向高技術、知識和資本密集形發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貿易區”。 當今世界,自由貿易區的發展形勢非常迅猛,在全球範圍內其數量已經達到數十個,範圍遍及各大洲,是區域經濟壹體化的主要形式之壹。其中,北美自由貿易區和東盟自由貿易區最具典型意義,而北美自由貿易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其他自由貿易區還有中歐自由貿易區、歐盟——拉美自由貿易區等等。總體來看,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通過建立和發展自由貿易區來為自己的經濟發展服務,目前除亞洲的中國、日本、韓國以外,世界上幾乎各主要貿易國均已參加自由貿易區,有的還是多個自由貿易區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