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壹:保證金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壹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並視價格變動情 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制度二:每日結算
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交易所統壹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後,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 及手續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 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金。制度三:漲跌停板
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壹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制度四:持倉限額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了防範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制度五:大戶報告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定的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壹個防範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制度六:實物交割
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制度七:強行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