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則:
1,科學決策原則;
2.民主決策的原則;
3、依法決策原則;
4.公開決策原則。
擴展數據
1,在對“三重壹大”問題作出決定之前,要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對專業技術事項,應當進行專家論證、技術咨詢和決策評估;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要召開相關會議征求意見,采取多種方式公開,擴大群眾參與。
2、“三重壹大”事項決策前,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適當形式醞釀有關事項,但不得自行決策或影響集體決策。“三重壹大工程”內容涉及多個機構的,相關機構應提前做好溝通協調,壹般不將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提交黨政領導班子討論。
3.按程序提出。有關部門提交黨政領導班子審議的“三重壹大”問題,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並報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確定。除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外,不允許臨時動議。
4.做好相關準備。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包括提案和科學論證材料,提前與會議通知壹起發送給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確保參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了解相關情況。
百度百科-三位壹體系統
關於規範黨政領導班子實行“三重壹大”集體決策制度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