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使用的教材每年都會重新編輯,增加最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基礎科目為必修科目,專業科目可以選修。
通過基礎科目和任意專業科目考試的,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可依據《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和《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從業資格。
基礎科目和兩門以上(含兩門)專業科目考試合格或持有兩門(含兩門)以上資格證書者,可獲得壹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通過基礎科目和四門以上(含四門)專業科目考試或者已經持有四門資格證書的,可以取得二級專業水平認證證書。
擴展數據:
證券資格簡介:
通過考試可以獲得成績證書,考試成績多年有效。通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的,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執業證書通過所屬機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申請。協會應當自收到執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備案,並頒發執業證書。執業證書不分類。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經所在機構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機構從事該機構經營的證券業務。
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未在事業單位從業的,由協會註銷其執業證書;再次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職業培訓,重新申請執業證書。
百度百科-證券從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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