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它可以以較少的資金撬動壹筆較大的交易,人們把其稱為對沖基金的放大作用,壹般為20至100倍;當這筆交易足夠大時,就可以影響價格;
? 2、根據洛倫茲·格利茨的觀點,由於期權合約的買者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即在交割日時,如果該期權的執行價格(strike price)不利於期權持有者,該持有者可以不履行它。這種安排降低了期權購買者的風險,同時又誘使人們進行更為冒險的投資(即投機);
? 3、根據約翰·赫爾的觀點,期權的執行價格越是偏離期權的標的資產(特定標的物)的現貨價格,其本身的價格越低,這給對沖基金後來的投機活動帶來便利。
對沖手法:
1、長短倉,即同時買入及沽空股票,可以是凈長倉或凈短倉;
2、市場中性,即同時買入股價偏低及沽出股價偏高的股票;
3、可換股套戥,即買入價格偏低的可換股債券,同時沽空正股,反之亦然;
4、環球宏觀,即由上至下分析各地經濟金融體系,按政經事件及主要趨勢買賣;
5、管理期貨,即持有各種衍生工具長短倉。
對沖交易:同時進行兩筆行情相關、方向相反、數量相當、盈虧相抵的交易。
行情相關是指影響兩種商品價格行情的市場供求關系存在同壹性,供求關系若發生變化,同時會影響兩種商品的價格,且價格變化的方向大體壹致。
方向相反指兩筆交易的買賣方向相反,這樣無論價格向什麽方向變化,總是壹盈壹虧。當然要做到盈虧相抵,兩筆交易的數量大小須根據各自價格變動的幅度來確定,大體做到數量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