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網貸時若遇上詐騙分子,導致錢財被騙取的話,若有相關轉賬記錄,客戶的確可以向當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只是被騙的錢財不壹定會追回來。畢竟若被騙的錢財金額較少,可能不會 立案 。且即便追討詐騙分子,若信息不足,也不壹定找得到。還有,找到騙子時可能對方已經將騙來的錢財給花完了,無法再還回來。 客戶最好多收集相關的 證據 ,以及可以找尋在同壹平臺被騙的受害者,壹同進行報案。當然,網貸市場魚龍混雜,所以客戶平時就應該謹慎小心,以防掉入“陷阱”,而相較於不知名的小貸公司,去經銀監會批準設立的、持有金融牌照的消費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會更有安全保障壹些。 如果有不認識的人自稱是網貸平臺的工作人員,提供個人賬戶讓客戶轉賬進其賬戶來還款的話,千萬不要相信;以及不要點擊不知名的網絡鏈接。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