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用途分類:財政部將貸款項目分為三類。壹類項目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為借款人並承擔還款責任的項目;二類項目是指項目單位為借款人並承擔還款責任,省級財政部門提供還款擔保的項目;三類項目是指項目單位作為借款人並承擔還款責任,省級財政部門既不作為借款人也不提供還款擔保的項目。根據我們的經驗,大多數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項目都可以成功申請壹類或二類項目。當客戶向財務部門申請項目時,他可以指定要申請的項目類別。
3.外國政府貸款審批程序:原則上所有貸款均由總行審批。自2003年起,上述壹類、二類項目(央企擔保的二類項目除外)審批權限下放至省級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