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證明,有固定的地址和聯系方式;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經濟信用;具有與采購設備生產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或服務業務量,並提供相應的工程合同或產品銷售合同或其他相關證明;與銀行指定的設備經銷商簽訂的生產機械通用設備采購協議或合同;已支付給設備經銷商或已存入我行且不低於設備采購首付款的付款憑證或存款憑證;為購買的設備和車輛提供抵押,並向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生產機器設備抵押貸款還款保證保險;在我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辦理發展卡;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借款人自行支付不低於所購設備40%的首付款,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設備的60%;個人生產用機器、設備、車輛單筆貸款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同壹個人貸款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
用於借款人購買銀行指定的設備經銷商合法銷售的原裝合格生產機器、設備和車輛。包括但不限於:裝載機、挖掘機、打樁機、壓路機、推土機、塔吊等施工設備;註塑機、印刷機、印刷機、普通機床等設備;營運客貨運輸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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