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量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總價及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抵扣的地價)÷(1+11%)
如果按照上述公式計算銷售額,增值稅自然扣除,不需要入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得扣除稅法規定的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價款以及按照國家統壹規定支付的相關費用。”
擴展數據:
壹般條款
(1)土地增值稅只對“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不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
(2)土地增值稅不僅對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征稅,還對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產權轉讓征稅。
(3)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不動產征稅,對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不動產不征稅。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行為主要有兩種:
(1)房產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將房產、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的人”。
②產權人和土地使用者通過我國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社會福利和公益事業捐贈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百度百科-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