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地方新開戶口本的,可以申請企業對公貸款。
2.職工戶籍遷出本市或者戶籍不在繳存地,但仍按照規定在本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所購住房在本市的,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
3.職工通過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支付首付款,且有穩定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能力,且所購住房位於存款所在城市的,可申請商轉公貸款。
4.商對公貸款只適用於在新進入的商業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助學貸款)的員工。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準備的材料壹般如下:
1、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明等身份證件;
2、公積金賬戶信息,包括公積金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
3、房屋購買合同、房屋產權證或預售合同等房屋相關證明文件;
4.購房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證明,包括工資收入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5.購房者及其配偶的信用證明,包括個人信用報告和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公積金貸款也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和額度限制,具體要求也需要根據當地的相關規定來了解。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