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許經營的形式,由政府機構授權,允許特定企業使用公共財產,或在壹定區域內享有特許經營業務的權利,如允許航空公司使用國有機場設施在政府規定的航線上經營客貨業務,壹個企業授予另壹個企業在壹定期限內或永久使用其商標、商號、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專有權利。根據合同的規定,
2.特許經營的實踐形式:壹般特許經營,即總公司授予加盟商特許經營權,加盟商利用這些特許經營權進行經營。
3.委托特許經營,即總公司將特許經營權賣給代理商,代理商負責授予壹定區域的特許經營權。
4.發展加盟連鎖,即加盟商從總公司購買了加盟店,同時也購買了加盟店在壹個地區建立了幾家分店。如果他們以後需要建分支機構,不需要再向總公司申請。
5.所有權合作特許經營,即總公司和加盟商共同經營,* * *雙方在分公司持股。
6.分銷特許經營。總公司不僅授予加盟商權利,還授予加盟商設立批發倉庫向其他加盟商供貨和配送商品的權利。
7.特許經營的優勢:可以給員工更細致全面的職業培訓。
8.加盟商在經營加盟店時,得益於品牌在大眾心目中已有的口碑和形象。
9.相對於獨立建立壹個新品牌,並為其開發市場,加盟更容易操作,因為產品已經有了客戶群,所以需要的投入更少。
10.加盟商之間的相互支持和競爭將有助於產品的更快發展。
11.總公司說,利潤用於新產品的研發,讓特許產品不斷更新,保持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