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追索權保理的賬務處理有追索權的保理相當於是將應收賬款質押給了銀行,從而獲取融資。銀行有追索權,因此企業並沒有將相應的風險進行轉移。
轉讓的時候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款項) 財務費用(按辦理保理業務時繳納的手續費) 貸:短期借款 如果企業銷售的這批貨物發生了退回,則記 借:主營業務收入財務費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到期時,如果購貨商能完全支付掉貨款,則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賬款 若到期銀行收不回貨款,由於銀行附有追索權,則企業就有義務償還相應的費用。 借:短期借款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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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業務是從出口代理交易方式演變而來的,起源於14世紀英國毛紡工業。當時英國毛紡織品是在寄售基礎上委托專業代理商代銷的。這些代理商向國外買主出售商品,同時向出口商擔保買主的商業信用。當時由於交通不便,外貿業務往來活動比較緩慢。
如果在國外沒有可靠的代理人進行協助,任何出口企業很難取得成功。到18世紀,美國的壹些代理商逐步以其高度效率和雄厚資金掌握了為擴大其國內市場所需要的代貸管理工作。他們的地位也逐步由以前被委托的代理人身分演變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保理商。
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專門為有關商業企業提供信貸和信用管理服務。經過不斷地發展,現代保理商已能提供壹攬子服務,包括向賣方提供買方資信調查,100%貨款商業風險擔保,應收賬款管理和資金融通等。
據介紹,1990年國際保理業務營業額已達到137億美元。不僅發達國家中有保理公司開展國際業務,壹些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東盟、匈牙利等也都有保理公司為其本國進出口貿易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