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保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貸款額度最高為60萬元,具體貸款額度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壹)執行限購限貸政策的縣(市、區)購買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價的30%;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房價的60%;
(二)未出臺限購限貸政策的縣(市、區),購買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房價的20%;
(3)首月還款額不超過認定家庭收入的60%。
第十五條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新建綠色建築自住住房(含被動式超低能耗住房)或政府批準的新建全裝修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第十六條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以出生日期為準),且不超過抵押房產的剩余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