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見借款人在壹般情況下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壹般發生在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可以確定的情況下,借款人提前還款是提前履行其負有的還款義務,性質上是壹種提前履行。借款人提前還款意味著縮短了借款期限,出借人同意或接受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實際是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借款合同中的原借款期限,因此便不存在違約的問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壹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壹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