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公積金繳存職工在首次貸款時沒有使用公積金,或是因為政策不符不能辦理商轉公業務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商業貸款。
償還商業貸款時,繳存職工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按期償還住房貸款憑證(距提取之日前12個月內足額、提前還本付息的有效憑證)(原件);結婚證(或者同壹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銀行卡(折)(原件)。
只需提供這四種材料,就可以辦理償還商業貸款本息額。
繳存職工或配偶在異地辦理了住房貸款,且正常償還住房貸款本息12個月以上,也可以辦理上述業務。
記者了解到,需要註意的是,自貸款結清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申請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需與上次償還貸款本息提取間隔12個月。
來源: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