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來杭創業的臺灣省大學生,可免費享受項目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及相關貼息政策。壹、符合《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市委辦[2013]84號)要求的臺灣省大學生在杭創業,可申請最高5萬元的商業貸款貼息或根據情況享受2萬、5萬、8萬、65438+的二是將臺灣省大學生在杭自主創業納入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聯盟管理,符合《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融資風險池實施意見》(杭團聯[2010]55號)的臺灣省大學生創業企業,可享受項目貸款50萬-200萬元等服務。三是來杭創業的臺灣省大學生優先落戶市、區相關創業園和特色小鎮,享受屬地各項扶持政策。
2.臺灣省大學生來杭就業在國臺辦授予的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實驗區和臺資企業的,可享受相關就業政策。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14]168號),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的大學生,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企業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收入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大學生,可享受2000元就業補貼;以上兩項政策不能在同壹時期內重復享受。
三、臺灣省大學生來杭參加由臺辦批準的海峽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合作實驗區和臺資企業的企業培訓和實習實訓,可按規定享受相應資助。符合《杭州市大學生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市委〔2013〕84號)要求的大學生和企業,可享受相應補貼。
四、臺灣省青年高層次人才來杭創新,符合我市相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人才新政27條”相關優惠政策。
動詞 (verb的縮寫)以上政策在2015年9月至201年內類推執行。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本紀要涉及的政策按新規定做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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