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公積金貸款 - 蘇州園區公積金貸款政策

蘇州園區公積金貸款政策

壹、調整乙類計劃參保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

1、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調整為:借款申請人(含***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貸款年限按照月還款額度不應超過月繳存基數的50%確定。

曾經參加甲類計劃或原公積金A類計劃的人員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本人住房賬戶(或住房公積金賬戶)及普通專戶存儲額在留足申請貸款時本人養老應計存款額後的余額;其他人員均以申請時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為準。

借款申請人(含***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公積金的期限,調整為十二個月以上。

二、甲類計劃參保人員向園區公積金經辦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仍可按原規定執行。

三、***同申請貸款的,按主借款人參加社會保險(公積金)綜合保障計劃的類型確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額度和年限。

四、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申請貸款的,其貸款額度可適當上浮,上浮金額不超過3萬。

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和最長年限維持不變。

六、本通知自2013年4月15日起執行。乙類計劃參保人員的購房合同簽訂日期在此之前,並且於2013年5月15日前向園區公積金經辦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仍可按原規定執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壹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本通知未涉及內容,仍按原規定執行。

  • 上一篇:妳是申請業務轉移還是找中介?
  • 下一篇:工行可以辦工資卡貸款嗎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