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貸款期限按月還款額確定,不超過月繳存基數的50%;
(3)申請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新建普通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為住房總價款的70_,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為住房總價款的80 _;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和自建房在評估價70_以內。對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 _;
(4)最高貸款額度。最高額度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目前蘇州新建普通住房每套不超過50萬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和自建房每套不超過35萬元。借款人與其他* * *購房人只有壹方符合貸款條件或無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二手住房(存量成套住房)和自建房最高不超過21萬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