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享受對象及條件
(壹)申請享受創業人員失業金壹次性提取的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園區戶籍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創業人員。
2、在失業救濟金申領期間。
(二)申請享受創業補貼的創業實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創業人員所辦實體需是2009年1月1日後領取營業執照,實體正常經營、已辦理納稅登記並已進行納稅申報,繳納稅款。確認符合上述對象和條件的創業人員,可至園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園區人力資源壹站式服務中心)申請壹次性領取其可以領取的失業救濟金。
二、失業金壹次性提取申請材料
(1)蘇州工業園區創業補貼(壹次性領取失業救濟金)申請表 。
(2)法人身份證、戶口簿。
(3)《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
(4)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申報表或完稅憑證。
三、辦理流程
(1)創業人員攜帶申請材料至園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園區人力資源壹站式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園區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申請表上蓋章。
(3)申請人員憑申請表至園區公積金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4)不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將材料當場退還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