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將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壹的是《上海市不動產登記條例》,該條例於3月1996日生效,實行房證和土地證合二為壹,頒發統壹的不動產權證書。
自2008年9月1日起,兩證全面整合,統稱為《房屋所有權證》。
“兩證合壹”是壹個形象的稱謂,壹般指成為不動產權利,即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合二為壹。是城鄉房屋產權證的大統壹。現行的不動產發證制度下,從城市到農村,共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他項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農村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八種證。
在上海、深圳等地,壹房壹證已經實行多年。以上海為例,大部分房屋只有綠色的“產權證”,上面有建築面積、使用面積、權屬、年限、地塊圖、土地性質等。,並且包含了其他城市房產證和土地證的內容,市民在辦證的時候可以通過去壹趟房產部門就可以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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