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操作中,年薪壹般是指稅前年薪30萬元,需要繳納的稅款計算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對於實行年薪制的員工,企業仍然需要每月預付工資,年底結賬。企業每月預付員工工資時,為員工代扣代繳稅款,用人單位在實際取得工資後的當月申報預繳稅款。預繳稅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當月預扣稅=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適用預扣稅率-速算扣除。
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累計工資收入-累計基本支出-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三險壹金”)-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認的其他扣除。
工資薪金屬於綜合所得範疇。按月繳納個稅後,3月1至次年6月30日進行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根據綜合所得,年薪30萬元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稅收減免
其中,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6萬-三險壹金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其他依法允許稅前扣除的項目。
“三險壹金”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贍養老人和3歲以下嬰幼兒護理。
年薪30萬,總收入30萬。“三險壹金”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對每個納稅人來說是不壹樣的,不能直接確定。
不考慮社保、住房公積金、專項附加扣除,稅前年薪30萬,需要繳納的個稅為:(30萬-6萬)×20%-16920 = 31080元。
那麽經過計算,30萬-31080 = 268920元。
另外,實際操作中年薪30萬,要繳納的個稅不到31080元,因為要扣除員工承擔的社保部分,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符合條件可以享受的扣除。
所以年薪30萬,稅後收入27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