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授信盡職免責過程中,應堅持的原則:合法合規原則、客觀公正原則、審慎穩健原則、風險可控原則、信息保密原則。
銀監會近日下發關於進壹步加強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工作,是指商業銀行在小微企業授信業務出現風險後,經過有關工作流程,有充分證據表明授信部門及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及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勤勉盡職地履行了職責的。
應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責任,包括內部考核扣減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責任。通知指出,小微盡職免責適用於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營銷、受理、審查審批、作業監督、放款操作、貸款後管理等環節中承擔管理職責和直接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
法律法規
包括但不限於分管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的機構負責人、管理部門及經辦分支機構負責人、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管理人員、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經辦人員。通知明確了免責情形與問責要求,負責人免責情形方面,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授信業務風險狀況未超過本行所設定不良容忍度目標的。
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前提下,原則上對相關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管理部門或經辦機構負責人不追究領導或管理責任。特殊情形下的問責要求方面,小微企業授信業務工作人員有證據證明,且工作人員對此明確提出了異議的,即使該管理人員或負責人未參與具體業務流程,仍應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