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貸款本息會計分錄如下:
1、發放貸款時:
借:貸款壹本金,
貸:吸收存款。
2、分期確認利息收入時: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3、收回本金時:
借:吸收存款
貸:貸款壹本金,
應收利息。
銀行收回貸款本息是指用戶在銀行辦理了貸款以後,銀行會根據貸款合同的約定,扣除相對應的貸款本金與利息。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收利息”科目按借款人或被投資單位具體計算。
貸款本息計算方法?
1、等額本息還款法:它是在還款時間內應償還的總利息和總本金的總和,然後是每月相同金額的平均還款。
計算公式為:每月還款的金額為=[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2、等額本金還款法: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每個月應還本金是相同的),然後加上每個月應付的利息,初期還款很多,而且每月下降是壹定比例的,但前期還款壓力太大,後期相對容易。
每個月應還的本金=總本金/貸款總月數;每個月的利息=欠款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