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部監督主體包括銀行紀檢監察部門、稽核審訓壹部門和黨建巡視組。
2、外部監督主體主要分為三類:行政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督權的專門監督部門,實現全而監督。銀監、審計、財政等行業或專業監管部門,對金融、經濟、財務進行專業監督。發展改革、國土、建設、環境等行政職能部門,對下級行政機關進行層級監督。
3、這些監督主體的聯合,將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將專門監督、行業監督與上下層級監督相結合,既能夠實現各個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又能夠優勢互補,增強監督合力,形成信息壹職責壹權力優化結合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