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車不僅要帶銀行提供的資料:車輛登記簿、還貸指令、銀行組織機構代碼證主、委托書(委托客戶自行辦理抵押放車業務的委托書),還要帶以下資料:行駛證、駕駛證、購車發票、車輛年檢證明、保險憑證、車主身份證。
需要機動車登記證書、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流程:
壹、辦理事務所需信息
1.機動車抵押登記和質押申請表;(公車單位委托人簽字,私家車簽字);
2.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4.抵押登記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所有人與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抵押合同的原件或者復印件;
5.機動車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撤銷抵押的,還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6.代理登記的,還應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抵押權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授權委托書原件。
二、車輛管理流程
1.在車管所業務大廳排隊取號後,在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在繳費窗口繳納相關費用;
3、到許可窗口領取簽註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三,辦事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壹個工作日內,對提交的車輛、資料、憑證有嫌疑的,進入調查程序(對嫌疑車輛、資料、憑證進行調查的時間不計入機動車登記時限)。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註銷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