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助學貸款的流程:
貸款受理部門申請貸款;
準備材料。準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要完整填寫申請表,並完整蓋章;
復習資料。借款人和* * *連同借款人到表格登記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需提供兩份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和* * *連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本),並提供申請表和郵政儲蓄賬號,由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
簽合同。借款人及* * *與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並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退回合同收據。借款合同簽訂後,學生可憑合同到高校報到。2011起,學生只需到高校學生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郵寄紙質回執。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註冊後30天內(不晚於65438+10月30日)未收到回執的,視為學生已取消貸款申請;
貸款發放和支付。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在合同約定的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人畢業後,學生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將資金足額存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中國人民和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