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面向全日制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專科院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告為準,並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系統備案有效)。
貸款額度是國家助學貸款上限提高到本科生和預科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為1000和12000(1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當年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貸款期限為:修業年限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寬限期為5年。
貸款利率以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準,自貸款發放日65438+2月21起每年調整壹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計算利息,還款日為65438+每年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部門全額補助,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承擔。
申請材料如下:
1,貸款證明材料;
2.鑒定材料。
法律依據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管理辦法
第三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實行差額獎勵、赤字分擔。風險補償金超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的,超出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獎給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低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的,不足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第十壹條結余獎勵資金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用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用途包括:
(壹)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相關的直接支出,包括宣傳教育、業務培訓、交通通訊、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業務支出;
(二)彌補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確實無法歸還的學生死亡、失蹤、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