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聯系人壹旦確定,如無特殊原因,應在整個貸款期間負責借款學生的聯系。貸款聯系人為義務聯系人,不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不得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費用。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政府補貼,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幫助高校家庭貧困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2006年9月初步啟動的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機制,為完善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奠定了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