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銀行體系的概念最早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卡利提出,並被廣泛采用。也稱平行銀行體系,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影子銀行通過銀行貸款證券化無限擴張信用的壹種方式。這種做法的核心是將傳統的銀行信貸關系轉變為隱藏在證券化中的信貸關系。這種信貸關系看起來像傳統銀行,但它只是行使傳統銀行的職能,而沒有傳統銀行的組織,這類似於壹個“影子銀行”系統。
擴展數據:
目前銀行業面臨的三大主要風險包括防範平臺貸款風險、房地產信貸風險和“影子銀行”風險。
影子銀行的運作方式如下:
某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壹個房地產項目資金短缺,銀行由於監管等政策原因貸款額度有限,無法直接向其放貸。信托公司作為中介出現,以待開發項目為抵押,設計基於項目現金流的理財產品,周期壹般為1至1.5年,委托銀行代銷,由投資者購買,房地產開發商獲得項目資金。項目開發銷售後,房地產開發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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