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於客體
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申請公積金貸款,且貸款本息尚未結清的借款人及配偶。
(二)公積金委托扣款還貸。
委托扣款分為月扣款和年扣款兩種方式。
1.還款月扣款:借款人正常還款1個月後,管理中心可根據貸款申請人的委托,在每月20日自動扣劃委托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用於償還當月公積金貸款本息,其中約定月繳存額6倍的公積金不能用於扣款。
2.逐年扣款還貸:借款人正常還款滿6個月後,管理中心可根據貸款申請人的委托,每年自動扣劃客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1次,以提前部分償還或結清公積金貸款,其中約定留存額為100元。在選擇逐年扣款還貸的同時,客戶可以選擇減少每月還款額或縮短貸款期限,每月仍需用自有資金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3.借款人與配偶選擇委托扣款還款方式應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