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行付消費備用金是為符合條件的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分期付款服務。辦理成功後,持卡人可獲得我行授信額度內的消費資金,持卡人將分期償還消費資金和信用卡分期服務費。持卡人的帶息消費現金儲備申請壹經成功辦理,不能隨意撤銷,也不能更改分期期數。
持卡人成功辦理消費備用金業務後,該資金不得用於投資(包括但不限於:與購房和房地產交易有關的費用、股票、期貨和其他股權的股權投資交易、基金、保險、貴金屬和其他金融服務的投資交易、償還汽車貸款、抵押貸款、消費貸款、信用卡欠款和其他貸款以及繳納稅款)或提取或轉移。僅用於消費(包括但不限於:家庭耐用品消費、家用電器消費、家具裝修消費、醫療消費、購車消費、婚慶消費、助學消費、旅遊消費等小額個人耐用品消費)。持卡人必須保留相關消費憑證(如POS機賬單和發票),銀行有權隨時查閱消費憑證。持卡人未按約定使用資金或未能有效證明資金已用於約定用途的,銀行有權要求持卡人壹次性還清分期余額,包括但不限於剩余分期本金和信用卡分期業務手續費;同時,銀行將有權拒絕持卡人再次辦理該業務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