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4倍,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貸款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息)不得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有共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之和。
(2)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首付款比例。所購房屋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申請人應當委托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以合同價格與評估價格的低值作為購房總價。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3)不高於獨棟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對於員工個人,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90萬元。
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計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可以增加10%,但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4)當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金額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時,員工可以向受委托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該銀行將以組合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的組合)的形式分配給員工。辦理時請詳細咨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網點或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大家參考。請以實際業務規定為準。
如有疑問,請聯系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國銀行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