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壹:再抵押
所謂“轉按揭”,是指將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變更貸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但據了解,目前能轉按揭的銀行很少,深圳等壹些城市早就停止轉按揭了,所以這種方式目前已經很少使用。
方法二:用買家首付還清剩余貸款。
這是目前二手房交易中應用最廣泛的模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金額較低或者大部分貸款已經歸還,沒有太多負債的情況。通常買方會認可房產總成交額的30%到40%的首付,賣方可以用買方的首付還清剩余貸款,然後註銷房產抵押登記,進行下壹筆交易。
註意:買賣雙方需要了解銀行是否有提前還款的要求。有些銀行對提前還貸有限制。如果賣方不符合提前還貸條件或者要支付提前還貸違約金,那麽解除抵押還是比較困難的。如果買方首付小於未還貸款金額,賣方也可以與買方協商提高首付,適當降價。
方法三:利用銀行貸款還清剩余貸款。
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失敗了,那麽賣方可以考慮用自己名下的抵押物(比如其他房產)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來結清抵押貸款。等到買家付清全款後再還清銀行房貸。
方法四:用預付款贖樓結清剩余貸款。
是指當房地產出賣人將已抵押給銀行或按揭購買且尚未清償的房產轉讓給買受人時,個人或其他機構向出賣人借款,用於償還原抵押/按揭貸款,並贖回房產證進行轉讓。我打算賣掉我抵押的房子,但是短時間內拿不到所需的銀行結算資金。這種方法目前很常見,但是有壹定的成本。具體需要咨詢當地機構。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