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幫助別人貸款沒有取得任何相應的資質,就是涉嫌詐騙的從犯。就是說並沒有明確法律規定不允許,畢竟私人借貸也是存在的。但是從資金用途而言,如果機構了解到有這種情況,那麽很可能會觸發風險機制的,因為這種行為的風險非常的高。如果幫別人貸的類型屬於是高利貸的話,那麽肯定是會犯法的,所以說在幫助別人貸款的時候壹定要謹慎起來,即使是最親的人也是不鼓勵其去借高利貸的,如果說是有困難的話,可以去走正規的渠道去貸款,這時可以幫助著選擇,不過也是要看幫助的人有沒有還款能力了,要不然等到期的時候其沒有還款的話,就需要自己去還款了,這樣的話就不是很好了,所以說幫別人貸款是需要謹慎處理的,不是去簽壹個字就可以搞定的,在幫助別人的時候壹定要是在不觸犯法律的情況下進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九十七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