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高校錄入回執這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流程中的壹個環節。它的意思是在高校報到後將受理證明交給學校,學校在系統中錄入回執進行確認,然後開行才進行下壹步的審核最後才能確認發放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的重要法律憑證,填寫中不能有任何不合規定的地方,否則縣級資助辦和國家開發銀行審核無法通過。
不合格的回執單必須由資助辦重新開據,再經學生家長到當地資助辦領取並郵寄給學生和學校確認並回郵。不合格回執單將直接導致貸款的審核和撥付延後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嚴重影響貸款發放。
信息確認註意事項:
(1)高校必須嚴格核查老生在校期間是否獲得過高校助學貸款,如果本學年獲得過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就不允許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即不確認回執單。
(2)“學生欠學費和住宿費情況”高校如實填寫該生入校實際需要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的合計,不包含雜費等。註意數字大寫的規範表述和書寫。
(3)“借款學生簽字”此處必須學生自行簽名,並寫上簽名當天的日期。
(4)“學校蓋章”高校在蓋章之前再次檢查以上各項內容是否填寫規範,檢查無誤後方可加蓋學校公章確認,並寫上蓋章當日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