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保證所購房屋總價20%以上的自籌資金用於支付所購房屋的首付款。
4.以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以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
5.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房屋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托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四條貸款對象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房補貼以不低於所購住房總價的30%作為購房首付款;有住房補貼的,個人承諾的30%為購房首付;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賠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擔保人;
6.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