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個人名下有兩套商業貸款記錄,全部還清並出售。雖然能提供兩套房屋銷售證明,個人名下沒有房產,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認為是第三套房。
第三種:個人名下壹套商業貸款已還清,另壹套公積金貸款也已還清。借款人想用公積金貸款再買壹套房產,按新公積金政策規定視為三套房,按三套房貸款政策執行。
第四種: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二套住房商業貸款,二次貸款也準備用商業貸款。這種情況肯定會算三套。
第五,夫妻雙方,婚前壹方使用商業貸款購房,另壹方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婚後兩人都想以夫妻名義借款。按照新政,雖然兩人婚前都是個人貸款,但因為央行征信系統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名義買房還是會算第三套房。
第六種:夫妻雙方,壹方婚前有房但未貸款出售,另壹方已用商業貸款為父母購買房產,婚後以無貸款壹方的名義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按照現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無論個人名下的房產是否已出售,無論貸款是否已還清,在使用公積金進行再貸款時,都將被計入購房記錄,在認房認貸以家庭為單位的政策標準下,視為第三次貸款購房,停止貸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