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公積金和不繳納公積金的主要區別如下:
繳納標準:繳納公積金的社保需要同時繳納住房公積金,不繳納公積金的社保不需要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通常是65438+工資的02%,具體比例可能因地區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異。
福利待遇:繳納公積金的社保職工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購房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享受更低的貸款利率和更長的貸款期限。此外,繳納公積金的社保還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政策。滿足壹定條件後,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房、裝修、租房等支出。
養老保障:在社保繳納養老保險時間越長,領取的養老金越多。但相對於繳納公積金的社保,不繳納公積金的社保領取的養老金相對較少。
總而言之:
社保交公積金和不交公積金的主要區別在於繳費標準、福利待遇和養老保障。繳納公積金的社保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政策,但同時也需要繳納更多的費用。在選擇是否繳納公積金時,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進行權衡和選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654.38+0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