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情況,被記錄為失信人的公民將受到提取公積金和貸款的限制。
在公積金貸款方面,如果個人在信用信息分類中被列為嚴重失信人,將被暫停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1.壹般不誠實行為包括:
1.
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期限已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
2.
最近2年商業貸款累計逾期達到3期(含)以上6期以下(不含助學貸款);
3.
信用卡最近2年累計逾期達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不含年費);
4.
近3年內試圖非法提取住房公積金。
5.
有經有關部門處理和登記的債務糾紛;
6.
管理中心認定的其他應當進入壹般失信類別的個人信息。
2.嚴重失信行為包括:
1.
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期已達到6期(含)以上;
2.
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和信用卡逾期;
3.
最近2年商業貸款累計逾期達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說明(助學貸款除外);
4.
信用卡近2年累計逾期達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解釋(年費除外);
5.
近5年內采取非法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6.
近兩年內有嚴重經濟犯罪或者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為,經有關部門登記備案的;
7.
有債務糾紛尚未經有關部門處理和登記的;
8.
管理中心認定的其他應當進入嚴重失信範疇的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