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人、配偶和***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決定貸款限額,不超過余額的40倍或補充住房公積金的20倍;
2. 貸款限額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壹定比例;
3. 貸款限額由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決定,計算方式為工資基數乘以規定比例後再乘以12個月和貸款期限;
4. 貸款額度不超過規定的最高限額。
公積金的貸款政策:
1、貸款條件:需要滿足申請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備按時還款的能力;連續繳納公積金壹定期限;
2、貸款額度:通常根據申請人的繳存額、繳存時間、收入情況以及購房面積等因素綜合確定;
3、貸款利率:公積金貸款利率壹般低於商業貸款利率,由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央行基準利率進行調整;
4、還款方式:分為等額本息還款和等額本金還款兩種,申請人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
5、貸款期限:不同地區公積金貸款的最長期限有所不同,壹般不超過30年。
綜上所述,上海公積金夫妻貸款額度是基於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積金余額、房屋總價款比例、借款人還款能力(工資基數與規定比例的乘積乘以12個月和貸款期限)以及規定的最高限額綜合計算得出,確保不超過公積金余額的40倍或補充公積金的20倍。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