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四)充分計提貸款損失準備;
⑤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⑥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⑦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展開: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
(二)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三)風險監管指標符合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
(四)最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中國人民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按年度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發行金融債券的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後方可發行。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債券的申請應包括發行數量、期限安排、發行方式等內容。如需調整,應報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資本補充債券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
(二)償付能力良好,成立已滿三年;
(三)經營穩健,資產結構符合行業特點,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導向,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
(四)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主要金融監管指標符合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五)上述條件未盡事宜,參照壹般金融債券發行條件執行。